尚无内容。
工作流程
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流程>>正文
 
 
国交中心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2015-07-08 10:40   审核人:

    留学生公寓是广大留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为加强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确保外国留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为他们提供一个文明、有序、整洁、幽雅的环境,特对留学生公寓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住规定

    1. 经学校国际交流处批准,持普通护照和有效签证在我校注册的正式留学生,可入住公寓。

    2. 留学生入住公寓,须遵守公寓各项管理规定,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住宿手续。

    3. 留学生入住公寓,应在值班室领取钥匙并按管理人员安排入住指定房间。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占用或转借他人居住。

    4、凡已失去我校学生资格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离校,逾期学校不再提供住房。室内遗留物品学校有权处理。

    5、自费留学生每学期报到时,须在一周内将一学期房费一次付清,同时交纳房间物品押金。

    二、公共秩序维护

    (一)公共物品

    1、留学生要爱护公物,不得损坏、私自拆卸、改装宿舍内设备;不得在房间和楼内张贴、悬挂、涂画各种物品和标记等;不得私自更换、私装锁具,如对房间内配置物品和楼内公共设施造成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

    对公寓内的所有消防、报警、照明、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话等设施,留学生有爱护和珍惜使用的义务。公寓内所配备电器发生故障要及时报告,由公寓管理人员派人修理,勿轻率从事。

    2、水电:

    (1)留学生要厉行节约,注意节省水电;离开房间要关闭电灯、电视机、空调、水龙头、热水器等水、电设备。

    (2)公费留学生每个月每人可以无偿使用60度电;超出部分将按照市价收费;每个人可以无偿使用4吨水,超过部分将按照市价收费。

    3、电话:每个房间配有201卡式电话,留学生购卡使用。

    4、洗衣:一楼设有洗衣房,内设投币式洗衣机,每次3元。

    5、网络:每个房间内设有网络接口,留学生可自行使用,但中心会监控网络使用情况。

    (二)公共秩序维护

    1、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楼内走廊不得放置杂物,不得在窗外悬挂物品,不得饲养猫、狗等宠物。

    2、留学生须保持公寓的安静和正常生活秩序,不得在公寓内进行妨碍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禁止大声喧哗或大声放音乐等;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3、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留学生公寓开门时间为6:00,关门时间为23:30 ,23:00之后不允许外出。如无特殊情况,留学生必须在大门关闭前返回宿舍。

    4、留学生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不得在留学生公寓传教或散发宗教宣传品,不得在公共地段张贴或悬挂有关宗教的图画、文字或饰品。

    5、留学生不得利用宿舍从事违反我国法律和学校规定禁止的活动,若违犯将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安全管理

    留学生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安全,防火、防盗、防滋扰。

    1、不准在房内点蜡烛,不得在宿舍楼内存放和焚烧杂物及其易燃易爆等物品;

    2、不能私自移动或损害消防器材;

    3、宿舍内严禁做饭,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烤箱、电褥或电取暖器、酒精炉等加热设备,以防止火灾发生,如有违反,将没收相应电器;如因使用此类电器而引发事故,其全部损失将由肇事者负责,并追究其应有的责任;

    4、严禁私拉电线、有线电视线、卫星天线等。

    5、在室内吸烟要注意安全,不得躺在床上吸烟,不许乱扔烟头。

    6、留学生应该保管好个人证件及贵重物品,现金应存入银行;离开房间时请随手关窗、锁门;任何人不得随便借用别人房间的钥匙,也不准将本人房间钥匙借给他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管理员联系。

    四、会客制度

    1. 来访者需出示有效证件方可以在大厅会客,来访者一律不允许进入留学生宿舍内。

    2、无有效证件的来访者可在公寓外会客,被访者不愿会客时来访人应及时离去。

    ;3、所有来访者必须在22:00以前离去。超过22:00不离开者,值班人员将通知安保人员强制其离开。

    ; 4、凡是以给留学生进行学习辅导理由要求经常性进入留学生公寓的来访者,请事先到学校国际交流处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并经国际交流处批准备案后方可以办理会客登记手续,否则不能进入留学生公寓房间内。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闭窗口